丁教授对皮肤湿病概念浅解
作者:社会医疗部
时间:2026-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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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肤湿病是指以湿为核心病机,以湿象为主要临床表现的皮肤疾患。它既包括急性湿疹、自身敏感性皮炎、传染性湿疹样皮炎、变应性接触性皮炎、荨麻疹、带状疱疹、天疱疮等以皮肤红斑、水肿或糜烂、渗出为主要表现的急性、亚急性过程;又包括慢性湿疹、神经性皮炎、结节性痒疹、皮肤淀粉样变等以皮肤肥厚增生、结节、苔藓样变为主要表现的慢性过程。皮肤湿病是由津液异常积聚所致,与血分蕴毒所致的以红斑型银屑病、血管炎、红斑狼疮、心肌炎等病相对而称。
治病应首辨阴阳,阴证皮肤病列为湿气性疮毒,阳证皮肤病归为湿热性。急性湿疹为湿热性湿病,慢性湿疹为湿气性湿病。除此之外,相关湿病也分为两类:湿热性皮肤湿病和湿气性皮肤病。前者处于皮肤湿病的急性或亚急性过程,表现为水肿、水疱、糜烂、渗出、结痂;后者处于皮肤湿病的慢性阶段,表现为肥厚的斑块与坚实的结节。两类疾病病位不同,但均是津液的异常积聚状态,后者在受到较强刺激时,也会出现糜烂、渗出等湿象突出的见证。
临床所见,皮肤湿病大致均受到湿与瘀交结的过程:平时邪气潜伏,活动时因感而发;病程漫长,周期性加重。皮肤湿病反复发作,可能形成顽湿邪、湿痒。对于皮肤湿病,应发作期流散邪气,直折伏火;无诱因期破其窠巢,搜风除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