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城乡居民住院自付部分可以使用个人账户共济支付啦
作者:医疗保障部
时间:2025-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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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医疗保障局于2022年9月18日,在全省率先开通个人账户家庭共济业务(株洲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家庭成员之间的共济)。城乡居民住院自付部分可以使用个人账户共济支付,出院结算时优先使用个人账户共济结算住院费用,减少了患者现金支付压力。办理“家庭共济”的方法也非常简单,参保职工可通过“株洲医保”微信公众号或者“湘医保”app、微信公众号、微信小程序等的“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功能模块,实现线上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