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直中医医院关于2026-2027年度法律顾问服务采购调研公告
湖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附属第一医院(湖南省直中医医院)2025-2026年度法律顾问服务合同即将到期,为给医院更好提供各类法律服务,我院现就公开采购第三方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年度服务开展市场调研工作,要求供应商提供全方位法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诉讼处置、文书审核、出具法律函件、法制宣传等。欢迎有意向、资质合格的供应商参与报价。具体调研内容如下:
一、采购内容:2026-2027年度法律顾问服务
二、服务内容及要求:
A.法律顾问服务团队一(非医疗纠纷处置类管理团队):
(一)对医院经营、管理、内控、对外业务等各方面及职工提供法律咨询服务;要求团队派驻1名具有4年以上执业经验的律师每周在医院坐班3天,为职工及患者提供法律咨询,审核法律文书,参与医院法治各类日常工作。
(二)根据医院法律事务需要,为医院出具法律意见书、律师函等法律文书;提供相关最新法律法规资讯,以及法律风险提示。
(三)根据医院要求,协助审查、修改、拟定合同、医院规章制度以及其他法律文书,制作合同模板,协助搭建并完善医院各项规章制度,理顺合同关系,提供专业法律意见;合同审查要提供法律意见并署上姓名及日期,电子合同的修改采用修订模式留痕。文书审核应在2日内完成审核,重大复杂的文书3日内完成审核。
(四)根据医院要求,参与重大商务谈判,出席医院相关会议,提出法律分析意见建议。
(五)根据医院需要,对医院各层级人员开展法律知识培训,协助医院法治部门完成相关普法宣传工作。
(六)根据医院要求和委托,担任医院代理人,参加调解、诉讼、仲裁、行政听证复议等非医疗纠纷类诉讼法律事务处理。诉讼纠纷处置要求包括立案、调解、诉讼、执行全阶段服务,诉讼工作必须指派执业年限3年以上的执业律师参加。
(七)协助医院风险防控体系的建设和完善,其具体内容为:
1.收集整理医院医疗相关问题及分析医院医疗潜在风险,开展医疗质量安全分析并提出问题解决思路和风险控制思路;
2.协助医院制定并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和制度的执行;
3.根据医院实际情况,适时开展医疗风险防控相关法律培训;
4.根据医院实际情况,适时参与或组织各层级人员医疗风险防控讨论会等会议。
(八)根据医院要求委托,为医院投资并购等事务开展法律尽职调查,出具律师尽职调查报告,完成相关法律文书。
(九)医院要求和委托的其他法律服务事项。
(十)法律顾问团队应及时根据医院要求,向医院法治管理部门汇报各项工作进度,每半年提供一次法律顾问履职工作总结。法律顾问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年度工作考核不合格,医院方有权直接解除合同:
1.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存在重大失误,并造成不良影响的;
2.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医院安排的顾问活动、不接受交办的工作或者不按时提供法律意见的;
3.非由法律规定或者医院书面同意,向任何第三方披露其获知的医院商业秘密。
B.法律顾问服务团队二(医疗纠纷处置类管理团队):
(一)涉医疗损害案件服务要求
1.收案。收到医院指派案件后,须在2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提供案件初步分析;在接受指派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起诉状/答辩状撰写,并与医院确认。
2.诉前调解与证据准备。调解:积极参与法院组织的诉前调解,并及时汇报调解进度、结果并及时提交相关文书。证据:负责所有证据的收集、整理、归档,制作证据目录和证据册。
3.鉴定及听证资料。辅助相关科室完成鉴定相关材料和证据准备,参与鉴定听证。
4.庭审与过程管理。开庭准备:开庭前组织内部模拟庭审。出庭:由执业3年以上经验的律师出庭,不得委派实习律师或助理单独出庭。汇报:开庭后2小时内汇报庭审情况。
5.判后管理。研判:收到判决书3个工作日内,明确建议是否上诉及理由。执行:如判决医院需要承担支付责任,则在案件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配合完成财务付款材料。
(二)根据医院要求和委托,担任医院代理人,参加医疗鉴定、诉讼、仲裁、行政听证复议等医疗相关法律事务处理。根据医院要求,协助医院处理医患关系、催缴医药费等相关纠纷。其中医药费催缴案件需从立案调解至诉讼执行环节全程跟办,关于催缴医药费纠纷所需的诉讼费用由律师团队代为垫付,凭支付凭证根据医院财务要求分季度交医院方统一报销,团队应针对医药费催缴案件建立动态管理台账。
(三)全程参与医院的法治查房活动,结合医疗纠纷案件情况,梳理科室风险点,提出法律意见及整改建议。
(四)根据医院需要,协助医院法治部门完成相关普法宣传工作。
(五)医院要求和委托的其他法律服务事项。
(六)法律顾问团队应及时根据医院要求,向医院法治管理部门汇报各项工作进度,每半年提供一次法律顾问履职工作总结。法律顾问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年度工作考核不合格,医院方有权直接解除合同:
1.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存在重大失误,并造成不良影响的;
2.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医院安排的顾问活动、不接受交办的工作或者不按时提供法律意见的;
3.非由法律规定或者医院书面同意,向任何第三方披露其获知的医院商业秘密。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一般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属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2.律师事务所近两年内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和律师协会的纪律惩戒,社会各界反映良好。
3.与其他投标人之间,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专业资格、业绩要求
1.投标人资质:需出具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2.法律顾问团队均持有律师证,团队负责人有5年以上法律顾问服务工作经验和业绩;具有丰富的开庭经验;团队成员不少于3人,且团队人员必须熟悉国家、省、市等有关部门关于医疗机构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
3.投标人类似法律顾问服务业绩:近五年法律顾问团队有医院、政府单位等法律顾问服务经验。
四、商务要求:
1.报价要求:本项目采用总价全部包干的形式进行报价(人民币),报价包括但不限于咨询费、人工费、交通费、食宿费、诉讼费垫付、税费等相关的一切费用,除此之外采购人不再额外支付任何费用。投标人可以根据自身服务能力选择团队一或团队二进行报价,如有能力同时承担两个团队业务的投标人,也可以分团队同时报价。
2.服务期限:两年,合同一年一签,服务期自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开始起算。
五、报名要求:
响应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
1.报价单(含明细及总价,格式自拟);
2.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3.根据医院实际情况制定的法律顾问服务方案;
4.法律顾问服务团队人员一览表(附执业资格注册证书等复印件);
5.近三年法律顾问服务的主要业绩和资信情况(附有关证明复印件);
6.报价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以上所有资料均需加盖公章。
六、资料提交:
1.提交时间:2025年9月26日17:00前。
2.提交地点:湖南省株洲市芦淞区人民中路571号湖南省直中医医院综合楼10楼1002室法制审计部。
3.提交方式:邮寄。
4.提交数量:正本一份。
七、联系方式:
1.采购人:湖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附属第一医院(湖南省直中医医院)。
2.联系人:尹老师。
3.联系方式:18273386630。